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的提示性公告
至2024年6月6日,八公山区芮芮服装销售店等 26户个体工商户存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六个月未申请延续或注销登记的;系个人经营,经营者死亡(含被宣告死亡)且无继承人继承的;营业执照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在已拆迁区域范围内并已获得政府经营性补偿后,未依法履行经营地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法院判决禁止从业人员的情形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八公山区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工作试点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责令上述26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依法进行清税、清理债权债务,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逾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八公山区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工作试点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予以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