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淮市监八处罚〔2024〕13号

发布时间:2024-04-03 16:35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单位: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个人身份证号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淮市监八罚字〔2024〕13号

淮南市沈巷农家乐有限公司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91340400MA8N6TQH9J

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法行为

 警告;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一百二十六条

十五日内;依照《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要求缴纳罚没款。

2024年4月3日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八罚字〔2024〕13号.doc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