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份产品质量监管监督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3 09:23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42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淮市监八罚字〔2024〕8号

单位: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个人身份证号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淮市监八罚字〔2024〕8号

八公山区志璇家店(盛梅)销售未经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3404************823

销售未经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

罚款1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请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要求,及时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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