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实施的程序条件

发布时间:2021-12-24 11:34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程序:

现场检查—告知当事人相关信息—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制作行政强制决定书—送达文书—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执行完结—结案—归档—程序结束

行政强制实施条件:

(1)行政强制机关具有行政强制主体资格

(2)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3)行政强制由具有资格的行政人员实施

4)有明确的当事人

5)行政强制必须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需要邀请见证人到场

6)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7)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

8)制作现场笔录

9)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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