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意见反馈】关于征询部门对《八公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11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1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八公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