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补助项目资金总额1.5万元。
二、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补助项目资金总额1.5万元。截至目前,补助项目资金1.5万元已经全部执行完毕,资金使用率100%。
我单位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的情况发生。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资金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资金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补助项目资金总额1.5万元,均已发放完成。落实隐患排查,确保物质储备充足,减少灾害损失,保证顺利开展,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区人民群众防范灾害风险能力。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善数量指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预算执行进度为100%,已完成。
2.质量指标:保证顺利开展,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比例大于等于90%,已完成。
3.成本指标: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5万元已支付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4.经济效益指标:确保物资需求,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提高全区人民群众防范灾害风险能力。
5.可持续影响指标:树立正确的生态观,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提升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满意度大于等于95%,已完成。
三、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进一步掌握了中央财政基本灾害救灾制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资金管理经验,为以后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六、 附件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