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八公山区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
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八公山区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八公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八公山公安分局 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
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八公山区2024年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
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淮南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淮南市林业局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南市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森防办〔2024〕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南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淮南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加强“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对全区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健全“全区建总账、各镇、街道列分账、重大隐患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齐抓共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标尺和行动指南,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发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优势,不断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等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森林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区域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发生历史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勇于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计划烧除、实战演训、施工作业等林区动火作业管理,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等导致发生火灾的,严肃追责。
(四)坚持依法治火、长效治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以及技术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法规制度,强化行刑衔接,拧紧责任链条。注重普法宣传,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提升群众防火意识,筑牢森林防灭火人民防线。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统筹组织实施。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1.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安徽省林业局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自2024年起开始施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后不再发文通知。
2.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在前期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全面排查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制定整改推进方案,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准确填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时完成,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予以清理,坚决守护“林电共安”。要严格管理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的计划烧除、实战演练、施工动火、民事用火,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设定禁烧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林业部门与电网企业建立隐患治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重大问题,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
3.组织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重要保护目标:
(1)自然保护地、国家级森林公园、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内林草资源等;
(2)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观测台站等;
(3)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变电站和输配电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等。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不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和实训演练等行为,强化火灾追查溯源,整治危害森林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未采取有效灭火措施的防火演练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其他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区级层面由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行动走深走实。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纵深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图作战,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年度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各地要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
(四)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案例教育法”,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开展期间,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各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并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联系人情况表,2024年5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12月2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森防指办公室周利,5610478,邮箱(121932388@qq.com);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苏自强,5211280,邮箱(1667378936@qq.com)。
政策咨询电话:0554-5610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