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发布时间:2023-06-09 11:24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利类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对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对生产经营单位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对生产经营单位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或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对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其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对生产经营单位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对冶金企业违反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发生煤气泄漏或聚集的场所、氧气系统、煤气柜容积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对冶金企业有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按照规定备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对非煤矿山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对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6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对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未进行检查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等违反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反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对单位违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对单位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对建设单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对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对有关单位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一对劳动者造成生命健康严重损害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对用人单位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对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取缔处理

行政强制

66 

采取责令暂停、封存等措施

行政强制

67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

68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6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70 

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71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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