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八公山区应急局负责人解读八公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发布时间:2020-12-04 09:59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简称《通知》)已经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同步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省、市和我区各级《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也已经印发。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各实施主体准确把握普查技术思路、技术路线和技术特点,对于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普查任务至关重要。为此,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应急局局长周刚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之一,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力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对提升我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主要是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主要是完成全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架构

 成立政府第一次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局,设立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由工作接替者负责。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

各级应急、统计、财政、发改、科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水、文旅、卫健等主要参与部门成立普查工作组,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

(二)区乡镇、街道工作分工

级: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负责审核汇集辖区内的普查数据,形成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乡镇、街道级: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完成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审核汇集普查数据,形成乡镇、街道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镇、街道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负责本级相关支出和直部门跨地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级普查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普查任务,要及时指定责任单位落实,有关单位不得推诿扯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依规开展普查

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紧密结合实际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普查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推动安全生产与风险普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运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矿行业等方面的普查成果,及时开展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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