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蔡兆俊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农村公厕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八公山镇、山王镇各村均有农村公厕,这些公厕既有水冲式也有旱厕,方便了村民日常使用,但是房屋状况和设施配置与城区公厕差距较大。
根据市、区赋予的环卫单位职责,区环卫处负责城区环卫公厕的管理,农村公厕暂未纳入环卫管理范围,据了解目前全市的农村公厕也均是各村自行管理。不过,农村公厕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也是提高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措施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公厕的管理,方便服务村民,针对农村公厕管理存在的问题,区环卫处将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联动区直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关于农村公厕管理方面的政策,争取早日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蔡兆俊代表,非常感谢您对农村公厕问题的关心关注与支持,也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对农村公厕等相关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价。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城管局
联系电话:5618577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