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八公山区餐厨废弃物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 15:48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镇街道、区直及相关单位:

现将《淮南市八公山区餐厨废弃物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6月20日

 


淮南市八公山区餐厨废弃物联合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淮南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淮南市餐厨废弃物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查缺补漏,全面规范我区餐厨废弃物(含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管理工作,依法取缔、查处无证照收运和非法处置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强化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内容

以各类餐饮企业、单位供餐,畜禽养殖场所、屠宰、肉类加工及商超、农贸市场,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回收点和加工点等行业为重点,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整治未与本市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未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全部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收运行为。

2.整治未建立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管理台账,未使用规定标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收集容器未进店(占道)摆放的行为。

3.依法查处擅自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排入雨污管道、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私自处置的行为。

4.依法查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未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的单位(个人)擅自收运、处置、生产、销售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以及非法跨界转移处置的违法犯罪行为。

6.依法查处其他涉及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收运、处置行为;负责对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收运处置许可资质审核;负责检查督促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产生单位与具备资质的收运服务企业签订收运协议;依法查处违反餐厨废弃物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二)各(镇)街道负责全面摸排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回收点和加工点,配合牵头部门实施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联合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负责废弃油脂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参与打击餐厨废弃物联合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公安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活动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无牌无证从事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加工的产品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参与打击餐厨废弃物联合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五)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所、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等企业无害化处置废弃物,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违法行为。参与打击餐厨废弃物联合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产生、处置单位违法排污行为。参与打击餐厨废弃物联合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畜禽养殖场等企业的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将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情况与餐饮单位的等级评定相结合;负责督促商超、农贸市场对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八)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科学设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卫健、教育、旅游、宣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管理相关工作。

四、整治步骤

)摸底排查(2024年620日至624)。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摸排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回收点和加工点,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区以及群众信访投诉举报的点位,建立排查清单,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期限。

(二)集中整治(2024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各行业监管部门以餐厨废弃物原料来源控制和废弃油脂存放、加工监管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整合部门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全量化、全流程闭环监管链条,切实消除隐患问题。

)巩固成效(长期坚持)。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已整治过的重点点位,要提高巡查频次,确保该管的管到位、该查的查到位,巩固整治成效,杜绝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抓好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明显实效。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多家区直部门联合牵头成立5个区级督导组,各单位抽派1名科级干部、1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实地督导检查各镇街道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导计划由区城管办统一安排)

(二)全面排查。各镇街道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产生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单位的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去向,废弃油脂回收点和加工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信息、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来源、流向及用途,建立底册台账。

(三)规范收运。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产生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理,向取得收运、处置许可资质的收运单位及时足量交付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禁止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及个人处理或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督促获得许可资质的收运单位及时与产生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单位签订收运协议,明确收运时间、地点、频次等内容,并实行动态管理,严禁发生漏收、拒收等行为,确保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日产日清。

(四)加强联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商务、住建、公安等部门在打击非法收集、运输餐厨废物行为过程中实行联勤联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形成合力。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的违法案件,各部门应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明确案件反馈时限,涉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五)严格执法。各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个人)开展突击、联合整治,对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非法回收点和加工点以及未经许可从事收集、运输、处置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到位。对获得许可资质的收运企业发生漏收、拒收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六)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区直及相关部门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收运、处置的规定,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强化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产生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各类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请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于621日前报送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请各镇街道于7月3日前将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整治台账报至区城管办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马文成  0554-5622750

邮箱:2527249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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