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梅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居民住宅区饲养家禽等行为加强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局主动延伸,加强部门联动,依法认真履行《物业管理条例》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赋予职责,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营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一是广泛宣传《条例》精神。结合法制宣传教育,联合镇、街道及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力求家喻户晓,增强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的意识,有力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是认真办理小区环境投诉事项。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关散养家禽、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方面的投诉,及时受理登记,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做到件件有回音。
三是联合开展小区环境整治。会同住建、房产、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拆除私搭乱建340平方米,清理堵塞消防通道杂物22车,拖移乱停放非机动车170余辆,取缔毁绿种菜行为130余起,清理散养家禽行为60多起,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明显提升。近年来维修改造小区及周边小街小巷道路 53 条12.4公里,极大改善了居民出行条件。
李梅代表,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信任以及提出的诸多宝贵意见,同时也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部门联动,坚持全覆盖、全区域文明创建,不断优化小区环境,持续提升城市面貌。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城管执法局
联系电话:562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