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字解读】《八公山区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资料保存管理,结合省、市、区相关规定和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私人及家庭的单项统计资料和企业、商业秘密的统计资料等实行保密管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八公山区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由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并面向乡镇、街道征求意见,经区统计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统计资料的管理是指依法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定期统计报表、专项调查资料、统计分析报告不低于三年;年度统计报表不低于五年;普查资料、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等应长期保存。
五、创新举措
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统计资料包括统计原始记录、基层统计表、综合统计表、统计台账、统计调查分析、统计执法案卷、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材料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及相关资料,都要建立档案保存。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规范统计数据、统计资料对外发布和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对数据和资料的公布时间、公布范围、公布方式,实行逐级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统计数据和各种统计资料快捷、准确、安全地对外公布,杜绝数出多头、数出无据和随意出数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