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公报】八公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0-04-21 16:53信息来源:八公山区统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八公山区统计局

八公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1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淮府〔2018〕26号)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淮八府〔2018〕22号)要求,我区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八公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63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10个,增长38%;产业活动单位934个,增加182个,增长24.2%;个体经营户4336个,增长11.8%(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63

100

    企业法人

506

66.3

    机关事业法人

133

17.4

    社会团体

17

2.2

其他法人

107

14.1

二、产业活动单位

934

100

第二产业

136

14.6

第三产业

798

85.4

三、个体经营户

4336

100

第二产业

249

5.7

第三产业

4087

94.3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17个,占28.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8个,占20.7%;制造业86个,占11.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64个,占59.1%;住宿和餐饮业634个,占14.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518个,占11.9%(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763

100

4336

100

采矿业

4

0.5

制造业

86

11.3

232

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

0.9

建筑业

26

3.4

26

0.6

批发和零售业

217

28.4

2591

59.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

2.6

101

2.3

住宿和餐饮业

11

1.4

631

14.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

2.0

44

1.0

金融业

1

0.1

房地产业

26

3.4

9

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

5.4

44

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

2.6

7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

0.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

1.4

484

11.2

教育

42

5.5

63

1.5

卫生和社会工作

50

6.6

35

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

2.2

62

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8

20.7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506个,比2013年末增加167个,增长49.3%;行政事业单位法人133个,增加16个,增长13.7%;社会团体法人17个,增加5个,增长41.7%;其他法人107个,增加22个,增长25.9%。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362人,比2013年末减少16947人,下降62.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615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083人,减少17041人,下降80.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279人,增加94人,增长1.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34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299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338人,占30.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460人,占13.2%教育1373人,占12.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25人,占47%;住宿和餐饮业1711人,占20.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947人,占11.3%(详见表1-3)。

表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0362

4615

7478

4515

采矿业

267

139

制造业

3338

1059

792

57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9

74

建筑业

169

35

46

15

批发和零售业

1158

550

3391

19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9

21

156

31

住宿和餐饮业

144

97

1490

96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4

14

46

37

金融业

10

2

房地产业

279

89

21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6

60

149

5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0

34

18

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1

24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2

15

856

463

教育

1373

786

328

3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994

636

43

2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

58

121

9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460

69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状况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8.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1.8%。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2.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2.9%,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7.1%(详见表3-1)。

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状况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6.0

42.5

采矿业

1.6

0.8

制造业

25.2

21.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5.2

4.1

建筑业

0.8

1.4

批发和零售业

4.4

8.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3

0.5

住宿和餐饮业

0.5

0.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

0.2

金融业

2.0

0.1

房地产业

10.9

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

0.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7

0.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2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1

0.2

教育

3.7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

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2

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7个,比2013年末持平;从业人员3914人,比2013年末下降8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个,制造业8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个,分别占4.1%、88.7%和7.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6%、14.4%和7.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6%,制造业占91.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7.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3.2%、12.3%和9.1%(详见表4-1)。

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7

391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

1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

11

开采专业辅助性活动

1

244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4

70

食品制造业

2

8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

16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1

12

纺织服装、服饰业

3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

15

家具制造业

0

0

造纸和纸制品业

2

3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

1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

10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3

3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

482

医药制造业

0

0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

18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8

130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金属制品业

4

3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14

358

专用设备制造业

5

60

汽车制造业

0

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

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

1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

103

仪器仪表制造业

0

0

其他制造业

1

2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

7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

30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

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

0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219517.8

267710.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68.4

674.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725.7

913.7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4473.1

6330.3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6008.7

2435.1

食品制造业

1316.0

200.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86.1

963.5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217.8

235.9

纺织服装、服饰业

304.0

242.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475.0

1055.7

家具制造业

0

0

造纸和纸制品业

96.3

142.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32.6

531.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0286.0

2516.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72.0

2571.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9858.2

20159.0

医药制造业

0

0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864.6

5907.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23142.4

146682.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4.9

92.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金属制品业

10664.9

9121.6

通用设备制造业

31017.2

18631.4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57.0

1079.3

汽车制造业

0

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80.0

131.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4105.9

0.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47.6

1304.6

仪器仪表制造业

0

0

其他制造业

275.0

400.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477.8

4094.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51530.8

4129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

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8亿元(详见表4-2)。

、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6个,比2013年末增长73.3%从业人员1692013年末下降69.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3.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2%,建筑安装业占19.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8.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20.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5%,建筑安装业占32.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7.2%(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

169

  房屋建筑业

6

35

  土木工程建筑业

5

33

  建筑安装业

5

5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0

4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744.6

14213.3

 房屋建筑业

3261.8

8181.4

  土木工程建筑业

2106.1

1629.8

  建筑安装业

561.5

1487.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815.2

2914.4

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17个,从业人员115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0.7%和16.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0.6%,零售业占59.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6.5%,零售业占63.5%(详见表6-1)。

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7

1158

批发业

88

423

 农、林、牧、产品批发

1

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

1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

1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

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

1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5

24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7

105

 贸易经纪与代理

1

7

 其他批发业

4

12

零售业

129

735

 综合零售

18

22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3

7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2

2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

3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2

5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5

13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5

2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2

8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7

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50.8%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01.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4450.8

87966.4

批发业

19206.3

36972.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39.8

301.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02.4

525.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74.7

1010.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3.3

590.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59.5

684.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3343.5

26925.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372.1

5631.9

 贸易经纪与代理

71.2

102.2

 其他批发业

279.8

1199.2

零售业

25244.5

50994.5

 综合零售

7435.4

14149.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637.4

1408.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36.3

1150.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81.4

615.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09.0

2106.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419.7

19549.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82.1

971.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087.4

3789.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955.7

7253.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比2013年末增长81.8%从业人员109人,比2013年末下降31%(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

109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13

72

 水上运输业

1

12

 航空运输业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

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

23

 邮政业

1

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亿元(详见表7-2)。

 

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238.2

5238.2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2761.4

3475.9

 水上运输业

30.2

60.0

 航空运输业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

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14.1

1520.1

 邮政业

32.5

182.2

 

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比2013年末增长10%从业人员144人,比2013年末下降25.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4.5%,餐饮业占45.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6%,餐饮业占34%(详见表8-1)。

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

144

住宿业

6

95

  旅游饭店

2

80

  一般旅馆

3

11

    民宿服务

0

0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1

4

餐饮业

5

49

  正餐服务

3

28

  快餐服务

0

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

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

0

  其他餐饮业

2

2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0.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8%。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7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3.7%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89.6%。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0.3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438.0

2904.8

住宿业

3692.0

1351.5

  旅游饭店

3213.1

808.5

  一般旅馆

441.4

482.6

    民宿服务

0

0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0.004

0.01

餐饮业

1746.0

1553.2

  正餐服务

977.7

1223.3

  快餐服务

0

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

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

0

   其他餐饮业

768.3

329.9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从业人员34,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5%和47.8%(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

3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

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

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

2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4.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2亿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00.6

1704.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

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30.3

405.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70.3

1298.6

 

金融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从业人员10人(详见表10-1)。

1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

10

 货币金融服务

0

0

资本市场服务

0

0

 保险业

0

0

 其他金融业

1

10

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亿元(详见表10-2)。

10-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0471.4

845.0

 货币金融服务

0

0

资本市场服务

0

0

 保险业

0

0

 其他金融业

20471.4

845.0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负债合计数据根据人民银行提供的基层数据汇总。

十一房地产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6个,比2013年末增长73.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个,物业管理企业1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个。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79人,比2013年末增长2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3人,物业管理企业136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人(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6

279

 房地产开发经营

9

113

 物业管理

12

136

 房地产中介服务

2

9

房地产租赁经营

3

21

 其他房地产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0.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3.7%。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0.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1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详见表11-2)。

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09250.2

13127.8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6669.5

9654.3

 物业管理

1225.8

1664.8

 房地产中介服务

85.0

440.5

 房地产租赁经营

1270.0

1368.2

 其他房地产业

0

0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1个,从业人员13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6.3%和12.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8%,商务服务业占90.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9.6%,商务服务业占90.4%(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1

136

 租赁业

4

13

 商务服务业

37

12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315.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0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亿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3070.1

3645.6

 租赁业

371.2

445.0

 商务服务业

42698.9

3200.6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12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5个,从业人员10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50%和103.8%(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

120

 研究和试验发展

0

0

 专业技术服务业

9

7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1

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53.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亿元(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084.6

4724.8

 研究和实验发展

0

0

 专业技术服务业

5682.8

2573.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401.8

2151.4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3年末增长50%从业人员321人,比2013年末下降2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26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6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1.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4亿元,比2013年增长33.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2亿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从业人员4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5%和162.5%(详见表15-1)。

 

表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

42

 居民服务业

3

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

13

 其他服务业

5

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66.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7亿元(详见表15-2)。

表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963.5

1656.8

 居民服务业

153.1

189.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58.3

622.8

 其他服务业

252.2

844.8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137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0%和4.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2个,从业人员128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4亿元,比2013年增长21446.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8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49亿元,比2013年增长6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9亿元。

十七和社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0个,从业人员99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6.7%和44.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8个。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4万元,比2013年下降51.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1亿元,比2013年增长414.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9亿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7个,比2013年末下降5.6%从业人员8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11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6亿元,比2013年增长1290.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9万元,比2013年下降72.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9.9万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58个,比2013年末增长13.7%;从业人员1460人,比2013年末下降17.5%。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5亿元。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0%。其中,新材料产业5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2.5%;生物产业0个,占0%;节能环保产业2个,占25%。

)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82.8万元,比2013年下降87.8%;R&D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0.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件,比2013年下降70.4%。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3年末增长15.9%;从业人员362人,比2013年末下降28.3%;资产总计1.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45个,比2013年末增长12.5%;从业人员344人,比2013年末下降29.8%;资产总计1.47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亿元,比2013年增长1%。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6个,比2013年末增长50%;从业人员18人,比2013年末增长20%;资产总计23.2万元;全年支出(费用)176.4万元,比2013年下降64.1%。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组织。法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法人单位。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公报中2013年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局2018年行政区划标准,口径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不同。

[11]表中“0”表示数量不足该项最小计量单位;“—”表示该项无数据。

[1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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