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关于八公山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八公山区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7月19日,对八公山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共抽查15家单位的53个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共计43930.83万元;抽查2家单位的2个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金额共计140.45万元,并对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服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及发改、财政等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八公山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确保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八公山区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政策,重视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提高招标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八公山区工程建设项目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建设单位内控意识不强,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部分建设单位对工程招投标流程的监督不足,导致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投标条件设置等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控制和审核评估不足,导致合同细节约定不够严谨细致、前后矛盾等问题。
(二)建设单位无专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导致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部分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力量不足,没有建立专门的工程建设业务部门,缺乏建设项目管理专业人才,业务具体执行人员缺乏工程招投标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难以做到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管理的科学化。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建设单位疏于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部分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水平有限,存在专业技术上的问题。同时,部分建设单位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后未做好第三方的基础控制工作,难以保证其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畅通监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针对日常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主动上报;定期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条件设置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和差异化待遇;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标后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招标文件内容编制。
(二)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建设单位要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集体研究、合规合法性审查等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招投标业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招投标法纪意识,推动招投标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三)健全监管机制,严把招投标环节。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基础控制工作,强化对预算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