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刘维敏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前进社区辖区内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前进社区片区原有孔集医院、孔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淮岸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医疗机构,均隶属于淮南东方医院集团,由于淮南东方医院集团进行调整将原孔集医院、孔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机构医务人员再分配,不再具备医疗机构诊疗条件,为此,东方医院集团对上述机构提出了注销申请,卫健委为了更好利用闲置资源,引导东方医院集团将孔集医院(孔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医养结合的产业项目,为周边群众提供养老、医疗等多功能的服务机构。目前前进社区片区周边有山王镇卫生院、工农村卫生室、孔集卫生服务站(原淮岸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周边居民可以就近选择就医。同时,我委按照相关政策也在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医疗机构,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对医疗服务需求。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5610619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