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规范事项(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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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
所处环节 |
规范内容 |
条件资质 |
中介服务事项是否收费、收费类型、标准及依据 |
委托主体 |
处理意见及理由 |
主管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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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审批前 |
申请人可自行检测,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
取得国家或者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 |
市场自主调节 |
行政相对人 |
保留 |
省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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