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八公山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17:25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基层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区医疗机构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落实规范化、同质化、制度化的质量控制措施,提升八公山区内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控水平,进一步营造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药学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八公山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在区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八公山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全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的日常管理、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建立学科质量评价和标准。中心挂靠在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日常工作。中心设专家委员会(详细名单附后,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其中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10名,秘书1名,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中心任务。

   二、主要职责

   (一)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1.制定全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及修订药事管理、药学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药物合理应用等相关制度;

   3.组织专家制定和修订药事管理质量控制相关的药事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的考核和评估方案;

   4.组织药事质控调研,根据全药事质控的实际情况,制订全药事质控阶段性目标;

   5.组织专家对全药事管理、药学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业务指导、考核、评估;

   6.组织专家对专业设施规划、布局、新技术设备的引进进行调研和科学论证;

   7.定期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落实药事质控工作及改进方法;

   8.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委员职责

1.参与制订全药事管理质量控制的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制订及完善全区药学专业发展方向的相关制度;

3.负责对全区药事管理、药学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业务指导、考核和评估;

4.负责药事质控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的制定,检查人员的工作安排;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药事质控的督查和考核评价;

6.对全区药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承担授课任务;

7.对药学发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论证和评价;

8.协助拟写区药事质控中心年度总结,对区药事质控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秘书职责

1.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在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指导下制定健全药事质控中心工作制度与职责;

3.协助组织、参与专项、专题药学质量控制调研;

4.负责各类会议准备、服务及记录工作,负责药事质控中心资料分析及处理;

5.协调各方面工作,收集并汇总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数据及相关情况,提供中心主任及委员会研究和决策;

6.接受全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关于药事管理、药学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合理性等业务的咨询。

 

附件:八公山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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