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22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http://www.bagongs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八公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丁山路区政府斜对面妇幼保健大楼407,电话:0554-5617771,邮编:23207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八公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持续加强各类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树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形象。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领域信息公开决策部署,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以来,卫健委政务公开信息已累计发布信息 490 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2023年我委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托网站集约化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规范,积极做好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事项目录设置,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将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的向全社会公开,并及时调整防疫中心及妇计中心重复栏目

(五)监督保障。一是“政务公开”是全区高质量考评重要部分,同对政务公开内容更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自查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三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参加市级、区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办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少数信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网站的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贯彻执行《八公山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是推进民生信息公开。突出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加强基层医疗信息公开等工作。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同时强化健康科普类信息发布。二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区政府办牵头,新增区防疫中心及区妇计中心政务公开网,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区卫健委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落实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着力推进政务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加强监督保障。我委认真做好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并及时公开,进一步明确委机关各股室在各类目录内应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好督促落实。按照《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2022年修订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完善并公布了医疗卫生领域栏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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