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陈曼曼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希望教育部门适当干涉兴趣培训机构减少活动比赛的意见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结合文旅部门监管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已办理艺术类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的机构有四家,分别是优联教育、小土豆教育、欣岑美术、染秋艺术,均位于新庄孜街道澜山和府小区。截至6月底,小土豆教育、染秋艺术已办理注销手续,剩余两家机构正常营业。
二、检查开展情况
关于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已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监管。一是建立协同检查机制。我局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综合检查5次,检查各类培训机构15家次,重点对机构的安全隐患、师资水平、教学内容等重点领域内容开展检查,发现问题5处已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培训机构实施随机抽查,目前我区艺术类培训机构尚未发现艺术类赛事举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感谢您对青少年艺术教育健康发展的深度关切!下一步我局会将培训机构活动比赛举办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恳请继续监督支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艺术育人环境。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54-5611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