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文旅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

发布时间:2026-03-27 09:32信息来源:八公山区文化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市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乡级政府(按照皖政〔202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3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乡级政府(按照皖政〔202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4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5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乡级政府(按照皖政〔202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6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市政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市政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承办,征得省文物部门同意);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0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1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县级文物部门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12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广电总局)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13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4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15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6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2.《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

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17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18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19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并逐级上报);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2004年第35号)

 

20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电影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电影管理条例》

3.《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21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8.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9.《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审批权的通知》

10.《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

11.《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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