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文旅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6-01-15 09:28信息来源:八公山区文化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影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新闻出版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文物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管理政策,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 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八公山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和艺术演出活动。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综合管理文物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十)配合全区文化、旅游等市场综合执法,配合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出版物进出口等工作。负责全区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十五)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八公山区文旅局未设置内设机构。

三、办公地址

八公山区丁山路区政府大院五楼501

四、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内,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办公电话

0554-5611707

六、主要负责人

党支部书记、局长:蔡广庆

七、单位邮编

232072

八、单位邮箱

1539633564@qq.com

九、网址

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agongshan.gov.cn/zwgk/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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