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周辛代表:
您在八公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21个村集体,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工作部署,不断探索实践,积极推进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截至目前,各村全部建立集体经济合作社,并实现了账务分设,确保了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和透明度。每年度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进一步明确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使农民明白了自己所拥有的资产、资源份额。同时对农村集体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登记,包括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以及房产、设施等固定资产,确保资源的清晰明了。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管理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区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例如《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管理分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八公山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文件,同时结合“三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多个规范性示范文本、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八公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二)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每年按照市级工作要求每年选取部分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审计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日常运行、资产监管、财务管理等内容,做到以审促建、以审促管,形成管理闭环。
(三)用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结合市级年度工作安排,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推进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一网统管,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走深走实,夯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基础。统筹用好平台监督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好“三资”监管平台应有的功能作用,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积极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农村集体债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有效推动村集体债务化解、不规范合同清理等重难点问题整改,持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尽管我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资产资源登记不及时、监管力度不够强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一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资”管理使用制度,包括资金支出审批、财务公开等制度,确保村级各项事务健康运转。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理集体资产,保障“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开展全面清理与登记。组织专门人员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房产等资源资产,逐一核实资产变动情况,确保家底清晰、情况明了,为后续的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难点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与宣传引导。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增强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加大对“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其政策执行力和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