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14 16:55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蒋中良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八公山栽培石斛(米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提案后积极查阅资料,咨询市局相关专家并进行讨论。
石斛属植物属未进化的气生兰科植物,其生长条件极为苛刻。大多生长在亚热带、海拔较高、湿度较大、有充足散射光的深山老林中。石斛应选择在海拔800~1600米左右,湿润冷凉的环境中种植。在气温14℃时开始生长,气温20-26℃、空气湿度在80%以上最适宜;如气温在30℃以上,相对湿度在20%以下时,则叶脉变黄、叶片下垂、茎现皱缩;如崖缝渗水过多则易烂根致死。最佳无霜期250~300天,年降雨量1000毫米以上。多生在河涧,沟溪山谷旁峭壁上,常与苔藓、石苇等植物附生在一起。喜阴凉、湿润、通风多雾的气候。
八公山区海拔在300米以下,境内以丘陵、岗地、湾地为主。全年平均气温在15.3℃,无霜期在200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在937.2毫米,且于不同年份之间降水量差别甚大,一年之中降水的分配也不均匀,再加上春、秋季气温不稳定,所以各种不利的地理因素及气候因素对于石斛的种植影响较大。
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电话:5616083


                                                                   答复日期: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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