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 机构全称 | 机构性质 | 经费来源 | 队伍编制状况 | 主体类型 | 执法职责和权限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投诉举报电话 |
| 八公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参公单位 | 财政全额拨款 | 参公编制15人 | 法定行政机关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使执法职权。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土壤污染法》、《农用膜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管理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饲料标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渔业执法工作规范》、《渔业行政处罚规定》、《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渔业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渔业执法工作规范》、《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淮南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兽医兽药饲料、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跨区域大案要案的查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创新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工作机制;(二)依法查处案件。(三)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孔德强 | 淮南市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1-2层 | 0554-56160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