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障农业健康发展。自2023年5月至9月期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工作人员按照养殖场递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申请表”的先后顺序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工作。
审核中主要针对养殖场当年畜禽饲养生产发展及疫病防控情况、防疫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疫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养殖档案建立情况,以及强制免疫、检疫申报、防疫监测、防疫消毒、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把关。截至目前,全区7家持证养殖场均已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确保全区养殖场所防疫条件规范合理,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