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7 10:33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网友七月问:我们村有一户居民,家庭成员有的是农村户口,有的是城市户口,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识别认定监测对象?

答:防止致贫监测帮扶工作面向农村地区、农村户籍人口,原则上监测对象都是农村户籍人口,但有几种例外:一是城市规划区内居住的农转非人口,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也要纳入监测对象;二是对农户中有个别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按照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识别为监测对象。

2.网友二年级接柚子问:如果有一户农户,突发了很严重的困难,是不是必须要等到识别认定完成后才能开展帮扶?

答:国家乡村振兴局今年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新开通了绿色通道这一项功能。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突发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急需帮扶的,经镇村两级确认,由区乡村振兴局先录入全国信息系统绿色通道进行管理,由相关部门和镇村两级第一时间实施帮扶。需要注意的是,绿色通道是一种临时性的救急措施,不能代替常态化监测和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在录入绿色通道”1个月内,要完成核实工作,符合条件的严格履行识别程序,继续开展帮扶;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乡村振兴局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备注说明情况后,从绿色通道中退出,同时中止相关帮扶措施。

3.网友星空彼岸问:我是一名农村基层工作人员,想问一下在把握监测对象识别条件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需要注意三点:一是监测范围不是识别认定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有的农户虽然家庭收入较高,但因教育医疗、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影响基本生活的,应认定为监测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收入都高于当地监测范围);二是有的农户虽然收入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但收入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没有问题,不存在致贫风险的,可以不认定为监测对象;三是有的农户虽然有大额支出或者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等出现问题,但依靠自身能力能够解决且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以不认定为监测对象。

4.网友夏日虫鸣问: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和低保对象这几个概念的区别是什么?

答: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种类型。监测对象与农村低收入人口,二者是包含关系,监测对象在农村低收入人口范围内,农村低收入人口还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监测对象与低保对象,二者虽然都是农村低收入人口范畴,但分属不同群体,认定部门不同、标准也不同,但对象有重合、享受的政策也可以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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