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2023年防止致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8 15:29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致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工作要求,将健全防止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致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区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我区2023年防止致贫监测范围为7900元,要以此标准开展排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关注监测对象空白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后,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是否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标注风险消除时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致贫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制定防范因灾致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医保、民政、卫健、教体、住建、人社、应急管理、残联、公安、信访、交警等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致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56日前完成)召开全区防止致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各镇村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并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各镇村要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加强部门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加强问题整改(615日前完成)。各镇村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

(四)信息采集录入(615日前完成)。各镇村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镇为单位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汇总后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

(五)提交总结报告(620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各镇要汇总所辖行政村自查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各镇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郑璐璐;联系电话:0554—5229087;邮箱:bgsqnsj666@126.com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区负总责、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镇级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区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统筹实施全区集中排查工作。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致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要落实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要求,发挥四级网格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排查,推动数据共享共用,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各镇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发现推广基层排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报区乡村振兴局,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加强督导调度。区乡村振兴局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暗访调研,实行单周分析和双周调度,全面了解掌握各镇村集中排查情况及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排查质量不高、存在突出问题的镇村进行重点督办;将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对镇村季度考核;新识别监测对象,10日内没有制定落实有效帮扶措施、未安排帮扶联系人的,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各镇要加强对所辖村的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发现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排查质量,加快工作进度。

(四)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搞层层加码,不得借排查工作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信息系统、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民政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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