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解读:八公山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就《八公山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请您介绍一下《八公山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区试点示范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71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八公山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请问文件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为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全面振兴。
三、请您介绍一下文件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结合我区实际,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制定《八公山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于4月6日-5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各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八公山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8日印发《八公山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淮八府办〔2020〕14号文件。
四、请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建立完善八公山区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数据库,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五、请问主要任务有哪些?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夯实盘活利用基础。(二)探索盘活利用模式。(三)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四)创新盘活利用机制。(五)规范盘活利用行为。
六、请问此次文件编制有哪些创新举措?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一、合法合规、政策衔接。以法律法规为框架,严守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探索创新、稳中求进。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和“三权分置”等改革工作,创新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盘活利用路径,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妥善化解和处置权属纠纷、遗留问题,总结经验,为全市盘活提供“样本”。
三、农民增收、集体受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意愿,不搞“一刀切”强行推进;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动性,面向市场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统筹处理村集体、农户、投资主体的权益关系,形成多方共赢的良好格局。
四、分类指导,规划先行。与镇、村规划相衔接,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注重绿色发展。充分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二)动员群众,统一思想。(三)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四)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五)讲究方法,稳步实施。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将采取询价、招标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发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交易网络;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授权、综合执法原则,加强对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