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季少林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八公山区城市记忆广场增设健身器材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八公山区城市记忆广场为淮南市市政园林建设处管理的城市游园。经我单位与市政园林建设处多次对接,建设处答复:因该游园规划设计时,未设计健身器材区域,且该游园人流量大,儿童、老年人较多,若在现有位置安装健身器材,可能会影响上述人群游玩安全。根据市政园林建设处建议,未来可能会结合游园提升改造等项目,重新规划健身器材区域,届时将根据居民需求,安装健身器材。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与市政园林建设处的对接工作,一旦具备安装健身器材的条件,将及时会同属地街道和教体部门予以安装,方便群众日常健身活动。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0554-2381350
2024年6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