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9-17 16:33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季少林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八公山区城市记忆广场增设健身器材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八公山区城市记忆广场为淮南市市政园林建设处管理的城市游园经我单位与市政园林建设处多次对接,建设处答复:因该游园规划设计时,未设计健身器材区域,且该游园人流量大,儿童、老年人较多,若在现有位置安装健身器材,可能会影响上述人群游玩安全。根据市政园林建设处建议,未来可能会结合游园提升改造等项目,重新规划健身器材区域,届时将根据居民需求,安装健身器材。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与市政园林建设处的对接工作,一旦具备安装健身器材的条件将及时会同属地街道和教体部门予以安装,方便群众日常健身活动

 

办复类别: B

联系单位:八公山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0554-2381350

 

                              202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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