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八公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八公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实施方案(试行)
为确保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淮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淮府办[2010]133号)《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淮府办[2011]139号)及淮保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
配租的公租房房源位于惠民小区、利民阳光小区、益民阳光小区、银杏苑小区。
二、轮候原则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八公山区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后,按照淮南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申请编号排序确定轮候顺序号。
2、城镇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淮南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申请编号进行排序确定轮候顺序号。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根据淮南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申请编号进行排序确定轮候顺序号。
4、其它有住房需求的群体根据淮南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申请编号进行排序确定轮候顺序号。
三、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物配租对象按照轮候号采取抓阄方式确定入住房源,公示选房结果并全程录像。
四、分配步骤
1、公租房房源分配分为四批依次进行:
第一批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标准的轮候对象,分类后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抓阄选择房源。
第二批为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轮候对象,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抓阄选择房源。
第三批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在淮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轮候对象,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抓阄选择房源。
第四批为其它有住房需求的群体,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抓阄选择房源。
2、选房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发放选房确认单,轮候家庭持选房确认单,前往选定房源的公租房项目运营机构签订协议,三日之内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签订协议、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两年内取消实物配租资格。
政策咨询:八公山区房管所 0554-5616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