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区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
自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通力合作,切实推动我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近期,全国各地燃气事故频发,区住建局在对各属地开展检查时发现,我区燃气企业、餐饮用户的隐患问题仍然存在,燃气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对城市燃气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燃气事故教训,巩固我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调度视频会议要求,经研究,区燃气专班决定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分工安排。建立联系包保机制,由区住建局负责督查土坝孜街道,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查八公山镇,区发改委(商务局)负责督查新庄孜街道,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查毕家岗街道,区城管局负责督查山王镇,区应急局负责督查工业聚集区。其他成员单位如区教体局督查学校、区卫健委督查医院以及区民政局督查养老机构等,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原则,自行组织实施。
二、狠抓督查检查。以“四不两直”、实地核验等方式,深入实地开展明察暗访,同步运用燃气专项整治APP系统,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检查,每次在复核上一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再对不少于15家餐饮企业等用气场所开展检查。
三、强化督查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将督查检查情况反馈至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反馈至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报区燃气专班。同时,各单位要梳理汇总督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8日前以书面盖章形式报送至区燃气专班办公室。
联 系 人:周博韬 李文昕
联系电话:2381350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