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八公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2023年度八公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淮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淮府办[2010]133号)《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淮府办[2011]139号)及淮保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次进行配租的公租房房源位于惠民小区、利民阳光小区、益民阳光小区、银杏苑小区。(其中惠民7套、利民10 套、益民 22 套、益民公租房18套 银杏苑17 套,共计74套。)
二、轮候原则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八公山区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后,按照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申请编号按申报时间排序确定轮候顺序号
2、城镇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申请编号进行排序确定轮候顺序号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根据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申请编号进行排序确定轮候顺序号
4、其它有住房需求的群体根据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申请编号进行排序确定轮候顺序号
三、分配原则
1、坚持老(70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病(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残(一、二级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见义勇为称号优先的原则。
2、此次分配家庭无正当理由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交纳租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再享受住房保障资格。
四、分配时间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此次空置房源分配工作。
五、分配步骤
1、本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分为四批依次进行:
第一批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标准的轮候对象,分类后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抓阄选择房源。
第二批为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轮候对象,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抓阄选择房源。
第三批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在淮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轮候对象,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抓阄选择房源。
第四批为其它有住房需求的群体,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抓阄选择房源。
2、选房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发放选房确认单,轮候家庭持选房确认单,前往选定房源的公租房项目运营机构签订协议,三日之内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签订协议、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
202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