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及申领程序

发布时间:2019-12-03 00:00信息来源: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创业扶持补贴:

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须为毕业2年内,且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提供材料:

《初始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2人)、《就业创业证》等。

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创业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至所创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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