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农民工创业园区入驻政策解读
我市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需要入驻我市农民工创业园的,可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交淮南市创业园项目申请报告、创业计划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等材料,经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即可入园,在创业园3—5年内享受房租、水、电补贴等优惠政策。
(一)入园企业自入园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性费用;
(二)入园企业自创办开业之日起,场地费、水电费实行先缴后补,最长不超过3年。场地费第一年减免70%,第2、3年减免50%,水电费在3年内每年按照50%补贴,最多不超过3万元。根据吸纳的登记失业人员数,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