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于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经区政府党组研究,本人同意提名:
于源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局长);
段传旺同志任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朱开洋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局长(大队长)。
免去:
于源同志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宫虎家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局长)职务。
202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