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刘曦同志为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8日
姓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