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退出选举的老干部养老续交保险的建议的回复(市人大114号)
关于解决退出选举的老干部养老续交保险的建议的回复
八公山区政府:
关于解决退出选举的老干部养老续交保险的建议,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淮府办秘〔2016〕160号),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以及新增村干部不再参加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淮组字〔2009〕18号),可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男性超过45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可由本人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参加原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按原政策继续参保。村干部离任后,可按政策规定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承担。待其达到符合退休条件时可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政策要求村干部本人可自行选择参保险种,且离任后缴费需个人承担。
八公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