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八公山区孔李地区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根据根据《中共八公山区委 八公山区政府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淮八发〔2019〕78号)等规定,按照《八公山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淮八财〔2020〕34号)的有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安徽众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孔李地区水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如下:
一、绩效评价情况及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情况
通过对现有资料的梳理及现场勘查,八公山区孔李地区水环境整治工程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相关改造工程量全部完成,当地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生活质量提高,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评价组按照评价方案确立的总体思路,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围绕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内容,根据淮南市八公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提供资料,结合座谈调研以及现场勘察情况等,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通过综合评价得出:八公山区孔李地区水环境整治工程绩效评价整体得分为89分,评价等次为“良 ”(“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资料内容填写不全项目相关费用支付滞后;
2、竣工结算工作滞后;
3、工期延误。
(二)建议
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实施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及时履行合同支付款项的义务,达到提高预算执行率。支付工程款项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实施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按合同约定内容(金额和时间)支付工程款。既是履行合同的甲方义务,也是甲乙双方执行合同的基础。同时也提高预算执行率。
2、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并对现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部位,审核时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加快竣工结算审核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