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创建文明城市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八公山区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
评价结果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八公山区委 八公山区政府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淮八发〔2019〕78号)等规定,按照《八公山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淮八财〔2020〕34号)的有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安徽众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创建文明城市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如下:
一、绩效评价情况及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情况
创建文明城市项目经现场查验核实,项目已基本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截止2021年11月18日,目标完成率100%。
(二)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本次评价在资料查阅、现场调研、问卷调查及访谈基础上,对创建文明城市项目绩效进行逐项打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85.0分,绩效评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以及指标未明确量化;
2、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部位施工不到位。
3、工程结算审核不到位:现场施工数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描述不符但并未扣减。
4、项目工作内容划分杂乱、零散,各个项目工作边界不清晰,且相同工作内容出现在几个合同中,容易造成相同部位重复结算。
5、部分区域反复施工,沥青路面修补多,影响美观且容易损坏,不利于资金节约。
(二)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针对具体项目,建立健全各阶段制度,制定出台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并严格执行;制定明确绩效目标,量化指标;成立专门的机构,设专职人员,明确分工。
2、严格执行评审,狠抓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加强财务监督机制,实施财务检查,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财政资金项目严格执行评审验收等必要的监控手段,确保工程质量。
3、应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工作内容及区域划分明确,对于反复施工的部位应做好调查工作,查找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4、进一步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制定有效方案,围绕为民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将创建文明城市与便民、利民、惠民结合起来。着力创建宜居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