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发布时间:2025-09-24 16:51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司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特别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202412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在国家层面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提出要优化“综合查一次”。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5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20257)《关于印发<淮南市本级“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八公山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八公山区“综合查一次”联查事项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删除我区无法执行检查事项14条。书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共收集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科工局意见建议3条,采纳3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八公山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八公山区“综合查一次”联查事项清单(第一批)(送审稿)》,现提请常务会审议。

三、主要内容

《八公山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为:总体目标、明确“综合查一次”实施主体范围、制定“综合查一次”事项标准和计划、创新“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规范“综合查一次”工作流程、优化“综合查一次”为企服务、加强“综合查一次”统筹保障。《八公山区“综合查一次”联查事项清单(第一批)》主要将全区13个行政执法部门68条检查事项整合为24条联合检查事项。

1.明确实施主体、标准和计划。依托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本地区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和资格确认工作,制定《八公山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向社会公告并动态调整。区司法局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参照市级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制定我区事项清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明确牵头单位及协同单位、联合检查内容、联合检查对象,每年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各牵头单位整合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间相近的检查任务,编制“综合查一次”年度联合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方式、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内容,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区司法局。

2.创新“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依托全省“行政检查码”,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扫码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前,申请入企“检查码”并按照规定“亮码入企”,企业可以扫码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对未亮证亮码的,检查对象可以通过平台进行投诉,防止行政执法部门随意检查。结合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综合考虑企业信用和守法遵规情况、违法风险、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综合评价等次高的经营主体纳入白名单库,合理减少检查频次,直至阶段性免查,并对白名单库进行动态管理;对综合评价等次低的经营主体,适当提高检查频次。

3.强化入企宣传教育。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围绕政策法规解读、技术创新应用、数字化转型等主题,开展定制化专题培训,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通过普法宣传、案例指导、合规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4.加强统筹保障。强化工作责任,将“综合查一次”改革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司法局牵头成立“综合查一次”工作专班,联查事项参与单位为成员单位,强化各单位沟通协调。规范联合检查,引进说明手册,指导执法人员规范开展检查。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公示专栏,动态更新联合检查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对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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