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下半年八公山区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情况通报
2024年度八公山区下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情况通报
区法援中心:
近期,根据工作安排,区司法局开展了2024年度半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区司法局邀请了四名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区法援中心2024年下半年已办结归档法援卷宗,并采用“一案一表”,对法律援助卷宗进行全面评查。
一、评查执行:依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淮南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
二、检查结果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总体较为规范,没有发现严重的案件质量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援助审批程序规范,受援人申请材料齐全,法援中心能够做到依法受理、审批、指派、承办;
(二)法律援助承办工作符合要求。如受援人委托权限明确、具体;刑事类案件,承办律师能及时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制作会见笔录、出庭辩护等;民事类案件,起诉状、劳动仲裁申请书等书写格式符合要求,诉前风险告知充分、谈话笔录制作较完善。
(三)法律援助归档质量提升;结案归档卷宗总体较为规范、卷面整洁,卷内装订材料能够按照顺序装订。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谈话/会见笔录制作不规范,缺少实质性内容。如:部分案卷会见笔录未告知庭审程序及沟通辩护方向;谈话笔录未体现案件代理职责、是否同意法律援助情况;未对案件进行实质分析和风险告知等。
(二)部分刑事案卷阅卷材料缺失;部分案卷阅卷笔录过于简单,对于案卷摘抄、复制不够准确详细,遗漏了量刑情节方面的介绍;未针对证据合法性、程序合法性等发表意见等。
(三)部分庭审笔录制作过于简单,不够完整,对庭审活动中的调查、辩论等活动内容没有进行详细的记录,没有体现完整庭审过程。要求笔录至少要能反映整个庭审流程,如庭审时间、地点、法官、仲裁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和权限、权利义务告知、是否申请回避以及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环节等流程。
(四)代理意见只有简单事实论述,无法律运用,部分意见逻辑不清、观点不明;刑事认罪认罚案件辩护意见过于简单。
(五)出现的归档不及时。
三、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安徽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安徽省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案件的申请、指派、承办和审核等工作。
二是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律师按照法律援助有关要求承办案件,及时收集各类入卷材料。严格按照归档要求,指导律师规范装订卷宗。正确适用法律专业术语,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安徽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安徽省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的学习力度和工作适用,特别针对2024年下半年新出现的问题,限期逐一进行整改,开展自查自纠。
八公山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后附评查结果统计表)
2024年下半年八公山区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评查结果.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