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
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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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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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9 |
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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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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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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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8 |
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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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 |
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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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44.11%;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业务执法执勤工作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3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 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 3.97万元,完成预算的49.63%;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业务执法执勤工作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等。其中,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49.63%;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业务执法执勤工作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执法执勤工作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