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八公山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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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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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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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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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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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0.2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公山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3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本部门无该项预算和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本部门有4台车,每台车定额为2万元,合计8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本部门无该项预算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8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加班及值班用餐、培训用餐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