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
9 |
0 |
8 |
0 |
8 |
1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公山区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该项预算和支出。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有4台车,每台车定额为2万元,合计8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该项预算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加班及值班用餐、培训用餐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