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1-11-20 17:09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司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指导帮助下,深

八公山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谋划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首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法治八公山建设为载体,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目标,立足区情实际、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忠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2021作完成情况

(一)以党建统领全面工作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支部“直接抓直接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重视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防失密泄密。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践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身体力行、靠前指挥,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作风建设,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区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少斌为全体干警作廉政教育报告。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2021年,全系统无人员违法违纪情形。2021年组织发展2名党员。荣获市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赴凤台县南平山烈士陵园开展“永远跟党走,奋斗新征程”活动赴上窑新四军纪念林、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主题活动七一”建党节前夕,组织干警参加全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歌咏活动,展示司法干警良好精神风貌,营造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浓厚社会氛围。组织全体干警集中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进一步激发干警爱党爱国热情,旗帜鲜明、凝心聚力,以党的伟大成就鼓舞斗志。组织在编在岗人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考试,举办“学党史读书交流会”活动,分享心得体会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干警观看《长津湖》,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党史学习教育社会宣传标语,营造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浓厚氛围。

3.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抓好部署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方案,召开动员会和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镜鉴,学习魏晶晶、曹伟等先进典型事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抓好学习教育。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依托“学习强国”app开展线上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学习便利性。开展集中学习2次、集中研讨2次。结合“四对照四检视”“四联四增”“十查十做”,聚焦“三个问题”,全面对照、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定“四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组织观看《第一大案》,深化干警警示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和保密工作。

(二)做好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

召开依法治区暨平安八公山建设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会议、推进以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会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关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贯彻意见等,部署推进工作。组织3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区政府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组织全区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开展2020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检查。

(三)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

按照省司法厅基层司法所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量差距、找短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摸底,加强与土坝孜街道联系对接,完成土坝孜司法所改造升级。全区5个司法所改造升级均已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优化传统法治宣传载体,结合群众生活实际,扩大法治宣传书籍资料种类,创新法治宣传新载体,利用好手机与网络媒介,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需求;结合“法律七进”、平安建设宣讲等工作,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讲座,宣传《民法典》《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工商保险条例》等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等节日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法治巡回宣传加强信息报道,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展现干警精神风貌,让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有全面直观的了解。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双提升”等开展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发放扑克、扇子、指甲刀、杯子、抽纸等70000余份(个)。完成新建社区法治游园建设和八公山区法治广场扩建更新。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深化法律援助。2021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5件,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1.5%,结案379件(含2020年跨年结案92件),结案率为113%。接受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50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办理公检法转交指定刑事案件59件,为141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独特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21年共为28人次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30万元;办理了11件涉及低保户法律援助案件,残疾人案件13件。助力低保户家庭脱贫攻坚。依托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载体,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律援助业务、12348法网培训1次。开展法援进社区宣传活动,推出法律援助八项便民举措,畅通维权渠道,彰显法援惠民。实行“免审查”,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确保“应援尽援”。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好便民服务窗口,推行规范热情服务,体现司法为民惠民。加强与区检察院对接,深化检律对接工作。区司法局获省、市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中心李梅律师获评安徽三八红旗手。

2.夯实基层基础。完成毕家岗上游社区、八公山镇下郢村、镇钱湖村、毕家岗街道黄山社区、新淮苑社区、山王镇闪冲村、山王村和东风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开展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培训。

3.深化法律服务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健全志愿服务队伍。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完成法律服务所改制和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年审初审,开展培训2次。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毕家岗街道新建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主动适应形势、新任务,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期间、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机制制度,关注热点难点,预警研判、掌握信息、有效应对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合力化解纠纷,打造“大调解”格局拓展老娘舅品牌效应,推进“老娘舅”提质扩面;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2021年受理案件1154件,调处成功率99%。

(七)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针对不同情况,全面落实好刑释人员衔接工作,2021年登记刑释人员54人,落实必接必送17人,重点帮教人员7人健全排查机制,在册305人底数清、情况明。帮教率100%,安置率96%。“一人一档”规范,建档率100%。探索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开展黄丝带帮教。落实未成年刑释人员走访和监所回访。接受探视申请727起,探视成功370起,探视成功率50.89%

(八)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继续深化规范提升年和专项排查。发挥挂职民警作用,加强定位管理。“三大基地”发挥作用。完成非执法类服务购买合同续签。开展重点案件自查工作2018年以来的社区矫正案件全面细致自评,发现入矫程序办理不规范问题1件,矫正监管不够到位问题3件,迅速推动整改,全部整改完毕。认真配合市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组工作,提交被指定抽查的案件10件,发现瑕疵1处,迅速整改完毕。开展社会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力度,切实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成员资格联审。截至目前,在矫人员缓刑56人、管制2人、假释2人、监外执行5人,共接受委托评估58人次,接收新入矫人员57人,解矫48人次,居住地变更1人,警告1人,5人落实“二级包保”。无脱漏管。

(九)持续深化双提升宣传工作

聚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公检法及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沟通联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当一天网格员”等实践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持续开展双提升宣传,推介司法行政职能,展现干警形象,拓展群众知晓渠,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十)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安排部署,学习教育环节19项规定动作、查纠整改环节24项规定动作总结提升环节3项规定动作全部完成。组织广大干警深入自查自纠,共5名干警在自查报告表中填写问题,4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及时主动对接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等单位,经查,未发现涉及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配合和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巡查。通过“七查”和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发现部分案件办理存在瑕疵,部分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部分干警工作作风还有待加强,但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通过市司法局教育整顿办、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区检察院等对接,并设立举报箱,未收到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六项制度机制,制定持续整改方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十一)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重点问题攻坚年”工作方案,持续深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律师行业、法律援助领域重点问题攻坚。积极开辟“第二战场”,深化涉黑、涉恶、涉枪、涉暴隐患全面摸排,敦促教育引导服刑人员主动交代余罪、漏罪,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深挖余罪漏罪,确保重大敏感时期社会稳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常态化做好消毒、扫码、测温工作,详细登记信息。深化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提高群众防护意识。全力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实现“应接尽接”。

(十二)牵头承担的《区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深化改革任务推进情况

1.按照《区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一是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暨平安安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暨平安淮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二是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结合平安建设工作,通过专题讲座、“法律七进”、“五进五民”等活动,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宣传,提高了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2.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和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正在进行发文程序;二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前上位文件未出台,待上位文件出台后,将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三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实施。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1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诸如多元化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培训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基层司法所力量无法适应工作需要等问题和不足,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再接再厉、奋力拼搏,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建统领全面工作,加强党组、党支部建设,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

2.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教育培训。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确保知行合一,稳妥有序推进,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升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警示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4.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集中宣传、专题宣传和常规宣传相结合,深化《宪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运用好《一月一法》手册,组织好《宪法》考试。推进“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工作。

5.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健全工作网络,拓宽法援覆盖面。强化旁听庭审、案件回访、案件评查,做好卷宗整理和补贴发放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提档升级,打造城市社区半小时、农村社区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7.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力度,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系,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8.强化特殊人群管控。继续发挥挂职民警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进社区矫正智慧中心建设。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组长单位作用,深化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9.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提稳有序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司法行政改革相关工作。

10.提升信息应用水平。发挥好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作用,运用好司法行政专网,使用好微信公共服务群,借力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工作绩效。

11.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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