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八公山区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23 16:48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指示精神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6〕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比照在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制定本方案。

一、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有利于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和推动乡村医生进一步做好村卫生室工作,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二、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主要工作和总体思路

明确在岗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参保条件、参保程序、缴费标准。乡村医生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村干部标准执行,每年一次性缴纳。财政补助部分截止达到符合退休条件时为止。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参保范围参保条件是否采纳;参保程序缴费标准是否同意;对其他内容有没有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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