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30 15:19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司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目

预 算 数

  计

8.5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5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7.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1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持平原因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25.0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经费缩减。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加班及值班用餐、培训用餐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00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12.5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00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12.5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经费缩减,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持平原因主要是无购置公务用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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