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
自评报告
一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中央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760.41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583万元,农村低保10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43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31.416万元。均按目标绩效执行完成。
(二)地方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由市财政及区级财政下达资金共1261.31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998.53万元,农村低保180.4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71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1.374万元。均按目标绩效执行完成
二、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2021.73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760.416万元,地方下达资金1261.314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资金按分配全部执行完成,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二)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坚决度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项目。
2、严格执行收支预算,符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相关规定的,一律按规定执行。
(三)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包含3项专项资金,其中:
1、城乡低保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只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的家庭生活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情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784元/人/月;农村755元/人/月。
2、特困供养总体绩效目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事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为城市13800元/年/人;农村11778元/年/人。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总体绩效目标: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符合孤儿条件的均可申请纳入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散居1100元/人/月;集中1500元/人/月。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资金达到应保未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2)质量指标。
按照各项目标准及管理要求办法,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分配资金支出。
(3)时效指标。
各项支出均在当年完成支付。
(4)成本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审核抽查率达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兜底保障。
(2)社会效益
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做好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困难居家老人的照料服务,关爱保护监护缺失儿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困难群众救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绩效目标。
四、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要求进行公开。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 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