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6-03 16:35信息来源:八公山区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现对《八公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作如下说明:

起草背景

《八公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由八公山区教育体育局承担起草工作。起草工作主要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落实法定职责与上级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政策部署,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推进。二是回应区域教育发展需求,结合八公山区人口变化、学校布局调整及学位供给实际,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延续规范招生工作传统,在总结往年招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招生工作的科学性与透明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主要内容

(一)招生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十项严禁”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免试就近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全面管理原则,区教体局在区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区教体局及时将招生政策、时间、学校招生范围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学校应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各校要通过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新生录取信息。

(二)招生办法

2025年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区中小学入学报名工作须通过“皖事通”上的“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统一入口开展。

(三)重点群体保障

1.随迁子女入学。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全部统筹安排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切实保障“同城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学校按照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接收本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同时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4.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港澳台胞、侨居人员子女、招商引资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

5.高度关注女童入学问题,确保女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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